【考生注意事項】
- 個人口試時間於4月26日(三)17:00以前公布於本所網頁。
- 考生於口試當日(112年5月3日),應攜帶:
- 准考證或准考證明(其上請粘貼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 身分證件正本、
- 口試應攜帶文件(請查閱招生簡章內頁「報名資格附加規定」及「其他規定」欄,如須繳交歷年成績單或年資證明等應繳驗正本,如須驗明係限定學系畢業者,應屆畢業生請攜帶學生證,已畢業者請攜帶畢業證書,若無則免),並請準時前往應試。
- 符合口試資格之考生未依上述方式辦理,致延誤口試時間,口試成績以零分計算,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補考。
- 參加口試考生,務必依排定的口試時間提前20分鐘至工綜大樓3樓315室完成報到程序。(地圖如下)
准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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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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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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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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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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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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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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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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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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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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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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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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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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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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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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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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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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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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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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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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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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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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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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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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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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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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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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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列口試符合參加資格名單之序號係以「准考證號碼」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