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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認識城鄉所

  • 日期:2018-09-12
  • 1970年12月,聯合國聘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都市計劃系主任Dr. S. Grava來臺六週。他在台期間遍訪台灣各都市計劃之教育及訓練機構,提出報告草案,建議由教育部輔導台大設立都市計劃研究所。他認為都市計劃係一綜合性之發展計劃工作,涉及社會經濟、自然、文化等因素,且此專業訓練重在啟發學生之獨立思考能力,而台大為一全科大學,具有充分之條件,能提供較完整的訓練。Grava之方案經過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邀請教育部及台灣大學、成功大學等教育機構開會研商後,決議先在台大土木工程研究所設都市計劃組。

    1973年茅聲燾先生任台灣大學土木系所主任。茅主任是一位勇於任事、敢於變革,並具人文色彩的老師。有學生回憶,他在「土木工程概論」課堂談《約翰克里斯多夫》;在「結構工程」課堂,除了告訴學生結構問題不難,只不過是牛頓力學三大定律的延伸,也談《卡拉馬助夫兄弟們》。1975年與1977年陸續聘請王鴻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與夏鑄九(耶魯與哈佛碩士)回台到台大土木系任教。為求效率,土木研究所將原有交通工程組分為甲、乙二組,乙組即都市計劃組(簡稱都計室),1976年秋正式招生,首屆入學新生三名。都計室在茅主任大力支持下,展開了教學、研究與實務工作,表現極大的潛力與衝勁。並在當時工學院院長虞兆中的熱心支持下,開始積極籌劃設所事宜。

    都計室成立之初即曾意識到自我的角色定位問題,企圖對台灣本地的特殊空間問題、城鄉的合理發展、理論及實務互動等方面提出嶄新的看法。1982年走出「三ㄐㄧˋ時代」(當時入學招生的考試科目為都計、經濟、統計三科),大幅更改招生方式、課程安排以及學制,並提出「專業的通才教育」的目標。這個專業的通才教育理想強調的,正好不在於如何鞏固與強化資本主義社會日趨嚴重的分工趨勢。這問題國內外皆然,在1960—1970年代的社會動力下,受到普遍地質疑。它使得高等教育的知識片斷化(fragmentation)與專業技能工具化,使得建築、都市計劃、地景建築之間日趨壁壘分明。牢固專業權力版圖的邊界在於利益競爭,專業本位化使得前三種專業社群之間很難合作,分工細化使得學生學習窄化,而對外在的空間使用者言,專業者則成為服務特定階級,弱勢者無法親近的技術菁英。最明顯的傾向是,設計師將自己閉鎖在前衛藝術家個人創新的形式主義的烏托邦陷阱之中,規劃師則成為技術官僚都市管理的數量模型工具,玩弄瑣碎的數字,自絕於真實的社會,失去了對生活空間的感受,淪喪了專業者之所以成為專業者改善與塑造公共空間的目標。最後,專業者脫離了歷史的中心,成為無能回應現實變化的,窄狹的技術專家。

    新的核心課程是以實習課與演講課互相配合來整合及培養專業經驗、知識,例如表達、觀察、分析、評估、參與團隊合作等經驗,以及理論、歷史、分析、綜合、管理、實施之知識。另外為了團隊工作及個人興趣,有多方面支援性的課程提供選擇。該年即有二百八十多位考生報考,顯示此具有明確方向感的前進之路獲得年輕學生的熱烈迴響。

    都計室的方向大體反映出王、夏兩位教授的志趣與性格,他們均出身美國著名大學,深受美國六○年代進步運動的影響,在七○年代中期即義無反顧地回台服務,可以看出他們對台灣的地方關懷與情感,這種情感充分表現在對專業工作的執著態度,以及他們所揭櫫的研究方向上。他們希望學生不獨在專業上對實質環境地方經營有深刻的思考,同時也要對專業所處的文化、社會脈絡有意識地加以反省、批判與改革。工作態度上則強調負責任的專業者所必須具備的責任心,要求對基地生態條件的重視、對無聲團體及弱勢使用者的照顧,對地方歷史文化的珍惜與保存。

    這種風格深深地影響到都計室研究生、助理、大學部學生,甚至於一些慕名而來的打工學生。在團隊工作中,大家不分彼此,共同工作,共同學習,充滿了自由討論與學習的風氣。這也是民主生活在教育環境之中的具體落實。

    1988年夏,土木工程研究所交通乙組(都市計劃組)終於獲准獨立成所,在「環境設計」、「環境規劃與設計」等名稱連續遭到質疑之餘,取名「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由王鴻楷教授擔任首任所長。以下則以圖表形態來呈現1988年城鄉所成立至今的發展簡史。

     

  • 1.後成長時代的國土重構

    從東亞諸國經驗之借鏡與交流中,建立後成長時代國土重構之研究與實務操作並進的平台。除了不同尺度國土領域的社會設計及其社會創新相關的研究及實踐,也關懷台灣當前與未來可持續國土規劃/管理之關鍵議題,及因而衍生的建築空間和城鄉規劃實務課題。

    2. 健康城鄉與高齡化社會

    因應臺灣當前高齡化及少子化的人口變遷趨勢,由社會住宅政策、都市再生、地方創生、社區營造與災後重建等議題,連結長照資源之社區照護,開展共融式規劃與設計、高齡者友善環境規劃與設計等實務育成平台,強化城鄉社會在高齡化及災後疊合效應下的承災韌性,落實在地樂齡及活力樂齡的政策。

    3. 居住文化與都市再生

    面對都市開發、都市更新、歷史保存等各類都市課題,以歷史的、生態的、社會弱勢居住權的視角出發,透過政策辯論、團結相關專業者及非政府組織,並基於社會正義與公平之理想,協助各方行動者思考都市問題回應的多元可能,重構公民社會豐富的生活樣態及住宅文化。

    4. 氣候變遷與都市空間綠色轉型

    面對朝向永續發展目標的國際趨勢,本所教師將基於個別研究專長及既有之教學與研究基礎,合作投入臺灣綠色轉型及永續發展之相關研究,並落實聯合國於2016年推動的SDG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17項指標。尤其在疫情衝擊的未來世代,本所將與國際高等教育學校及組織長期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研討會的發表,持續推動永續發展目標及跨領域科技教育轉型,回應疫情時代下全球分工重組的新態勢。

  • 由內而外,跨域協作 - 臺大建築與城鄉所實習課程的空間社會實踐

    Planning from the inside out and engaging in transdisciplinary and trans-territory collaborations – The spatial-social practices of the practicum studios at NTU’s Graduate Institute of Building and Planning

    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康旻杰

     

    1. 專業通才的空間教育

    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以下簡稱城鄉所)一直有個不成文的成長儀式(rite of passage),在研究生初入所的第一年,就必須在三位主帶老師的引領下,和來自不同領域、背景的同學直接進入真實的田野「實習」,探索空間和社會實踐的議題及方法,乃至介入社會改變或社區營造的行動。從城鄉所創所以來,這門英文名為Practicum的必修實習課,無論哪個世代,經常是許多學生除了論文以外對城鄉所最愛憎交織、爭辯不休、又深刻難忘的情緒源頭。所謂practicum,意味著學院「專業」的養成訓練,但城鄉所每每質疑或批判自外於社會現實的空間專業,乃至提出「專業通才」的概念,爭論專業實踐的價值不能止於空間再現技術的形式美學斟酌,而必須借重跨領域知識的刺激,深化對城鄉的洞悉及脈絡分析能力,且藉此擴展空間的社會想像,進而轉化為根植於生活世界的具體行動。

     

    這種既堅持「專」又強調「通」的空間教育,隱含了對規劃設計學習「既深且廣」的期待,也反映了空間專業分工下、領域壁壘分明卻缺乏「跨科際融滲」作用(何昕家,2016)的窘境。城鄉所幾位創所元老,從一開始就意識到台灣沿襲西方學院領域分工的侷限,刻意在每年招生預留一半名額招募非空間規劃設計背景的學生,從社會、地理、歷史、心理、哲學、政治、經濟到工學、理學、文學、醫學、農學、法律、藝術、教育等學院相關系所,只要具備「對社會正義與多元文化的認識與實踐熱忱」及「適應未來社會與專業快速變動的能力」,都有機會與來自都市計畫、地政、建築、地景建築等規劃設計背景的學生共同組成實習團隊及研究/行動夥伴,參與城鄉所的空間社會實踐。

     

    這個專業通才的教育原則,儼然成為城鄉所至今不變的傳統,跨領域學生之間的對話、辯論、合作所激化的批判性思考,更是開啟許多社會運動及社區行動的關鍵。從捍衛弱勢居住權衍生的住屋運動和都市保育運動(如十四/十五號公園、樂生、寶藏巖聚落、蟾蜍山聚落、紹興社區、華光社區、社子島等),文化資產的再詮釋和保存(如紫藤廬、文萌樓、紀州庵、堀仔頭聚落等),生態環境的守護(如七股黑面琵鷺棲地、土城彈藥庫園區),鄉村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如坪林藍鵲茶、山不枯茶),原住民部落的家園修復(如溪洲部落、好茶、大社達瓦蘭等),受災戶追蹤關懷及災後重建(如林肯大郡坍塌、九二一地震、四川汶川地震、莫拉克風災等受損城鄉),社區營造及參與式規劃設計(如三重後竹圍公園、大理街糖廍文化園區、南萬華/加蚋仔等),到議題及政策導向的女廁運動、合作住宅等,城鄉所的社會實踐幾乎都是師生自發介入,經由實習課的操作和長時間的田野交陪,甚至從第一學年緊接延伸至高階實習,逐步形成後來的社會影響和反響。

     

    圖一 城鄉所實習課的加蚋仔參與式規劃設計

     

    1. 由內而外的規劃設計者取徑

    綜觀城鄉所這些行動的過程,並非基於高教提供的大學社會責任資源或由上而下的政策要求,而是回應創所核心價值的具體實踐。城鄉所以空間專業投入社會,無論就結構性分析或規劃策略研擬,都嘗試在過往技術理性導向的窠臼中探索另類出路,但這樣的行動規劃除了動員由下而上的草根民主參與,也採取了較少被關注的、由內而外的規劃者路徑。

     

    由內而外意指規劃設計師本身不一定存在內部者(insider)或在地人身分,卻具有內部者需要的外部專業知識;在規劃設計過程不選擇單以客觀的外部分析和特定範型套用於被官方劃定的「基地」(site)上,服務產權擁有者(shareholders, property owners),但取徑真實田野工作(fieldwork),與生活其中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交往陪伴,體驗並深入理解他們因土地/家園認同而滋生的環境擁有感(ownership),再透過內部者的參與及知識培力,共同提擬規劃設計想像。南萬華實習課曾經以影像敘事為田野探索的起點,並透過學生影片的映演場域及事件,與居民重新看見或定義在地公共空間,進而滋生後續的行動式規劃。

    圖二 城鄉所實習課田野工作催生了堀仔頭活水祭

     

    由內而外的取徑最終仍應召喚由下而上的公共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但規劃設計者不僅是在特定場域發起收集民意想法的參與式工作坊引導人,而是在工作坊之先即投身空間的社會田野(social engagement),持續以人類學式的「厚描」(Geertz, 1973)積累在地知識,或記錄生活路徑的空間模式及彼此交織成網的模式語言(pattern language, Alexander et al., 1977),再從現地的社會和文化覺知籌擬適合的參與方式。亦即,在城鄉所社會實踐中的「參與」,並非單向指涉利害關係人參與規劃設計者的操作,也包含了規劃設計者參與利害關係人的生活及生命經驗。因而在專業知識及在地知識的交換過程,發展出更深刻、對等、關心弱勢無聲者位置、且鼓勵創新創意的「對話式規劃」(dialogical planning, Stein and Harper, 2012)。

     

    1. 「我們反對」?!

    但當對話群體超過兩方,對話式規劃的挑戰往往因上下兩端價值觀嚴重落差,導致專業者必須選擇站在權力和資本的對立面,不惜以抵抗或反對立場捍衛弱勢者的基本權利。與都更受害者聯盟反對顧財團利益的永春及文林苑都更、與社子島自救會反對夷平式規劃的區段徵收、與十四十五號公園居民反對無安置配套的綠色推土機、與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反對可能造成在地「風車症候群」的大型風機設施、與樂生院民反對新莊捷運機廠將帶來的摧毀及迫遷 - 城鄉所面對諸多無視底層社會掙扎而一意孤行的開發,不得不扛起「反對」的旗幟,如城鄉所公館樓一入大門、梯間高牆大剌剌塗鴉宣示的「我們反對」!但這些並非為反而反的主張卻烙印成城鄉所的鮮明印記,甚至被刻板化為一間專門製造社會運動卻欠缺空間專業能力的系所。       

    圖三 城鄉所師生與社子島自救會在台北市府前抗議夷平式的社子島區段徵收

     

    事實上,城鄉所一直相信且不放棄社會溝通,深諳政治協商,更認為面對權力的規劃是空間教育及專業能力養成不可或缺的一環。一旦「反對」的主張得到主流規劃的善意回應,後續的社會實踐即是帶有改革企圖的空間與社會轉型實驗。城鄉所師生過去二十五年間全程參與的寶藏巖聚落保存與活化再利用,即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作為都市保育及弱勢居住權保障的典範,它實質改變了原本被標籤化為非正式違建聚落的命運,建立了留屋留人的動態保存模式,也影響了後續蟾蜍山聚落的保存及臺北城南的空間佈局。不同世代的城鄉所師生長期與聚落居民交陪互動,由內而外,從都市計畫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法源基礎尋找土地使用規劃的另類解方,並通過層層審查及協商機制,重構環境規劃設計的專業論述及動態活保存的具體實踐方法。

     

    由當年反迫遷及「弱勢社區博覽會」的倡議,到文資價值認定、都市計畫變更、藝術行動者參與、地景及社會基礎研調、活化再利用計畫擬定、聚落建築群修復、中繼住宅興建、基礎設施佈設、到寶藏家園營運,寶藏巖聚落保存計畫一路以來的各種法制門檻都是空間規劃設計的困難挑戰,考驗著城鄉所空間教育的專業技術及溝通協商能力。又因為城鄉所一向倚重社區營造理念,寶藏巖聚落的活化原則始終堅持在地居民的實質參與,且堅守弱勢居住權及基本都市近用權利,以落實弱勢照顧及社會共融的意義。這些是紮實的專業實踐能力,而不只是憑空而降的紙上藍圖。我們在社會實踐的空間版圖丈量時間的維度,推進的過程從來不是一蹴可幾的口號,或預設一切從零開始卻又一次底定的總體規劃。

    圖四 與歷年城鄉所實習課緊密連結的寶藏巖-蟾蜍山聚落保存運動及規劃實踐

     

    1. 大桌精神

    藍圖式規劃依賴強勢專業者的願景和宰制性操控,城鄉所的社會實踐則依附於專業通才的合作,和直接民主、集體決策的「大桌精神」。大桌的運作不是遵從權力位置的階序和領導統御的指令 - 環繞大桌的參與者,人人平等,既學習聆聽,也勇於發聲。城鄉所的空間教育不鼓勵獨尊英雄式的領袖魅力,反而強調大桌群體的協力共作,乃至促成規劃及行動田野中在地大桌的浮現。大桌不一定是最有效的決策模式,但從參與者的角度,卻更能感受自身的主動角色和團隊認同,並從父權社會的頭人政治轉向平等對話下的共識凝聚。

     

    但大桌可以多大?如何傳達大桌間的有效對話?如何邀請被低度再現的沈默弱勢進大桌發言或討論?又如何在相異的社會及政治脈絡下落實大桌精神?這些疑問經常被提醒,城鄉所也只有從不斷的實踐過程趨近大桌的理想,並反覆推敲社會現實下大桌的動態意義。加入大桌理當是自發的,因為各自領域和背景的差異,大桌內的跨領域對話和激辯將是決策和行動的基石。但如同民主制度本身,大桌也可能耗盡眾人精神後,讓個體或集體仍停在原地踏步。

     

    大桌和空間的社會實踐不是唾手可得的廉價術語,因此絕不浪漫。過程中不乏卻步或選擇離開的城鄉人,但大桌傳統已然是城鄉所空間教育的默會知識。大桌是決策機制,社會實踐是決策下的行動。在社會價值迅速變動的新時代,我們難免擔心圍繞大桌的畫面,可能是一群各自在桌邊滑手機卻無法面對面溝通的新人類。但正如專業通才是城鄉所的DNA,大桌仍是城鄉所的信仰。我們相信持續進化的大桌將推促城鄉實習方法論的升級或擴充,同時在更不確定的年代與世界各處不可思議之角落的大桌相遇拼桌,鼓舞更宏觀或更深層的社會實踐。

    圖五 城鄉所實習課曾在香港最不確定的年代撐土瓜灣土家故事館和維修香港

     

    參考文獻:

    何昕家,(2016)探究通識教育與環境教育融滲取徑,《通識學刊:理念與實務》,4(1),137-174。

    Alexander, C., Ishikawa, S., & Silverstein, M. (1977). A pattern language: Towns, buildings, construc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Geertz, C. (1973). Thick description: Toward an interpretive theory of culture",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Selected Essays, New York: Basic Books, pp. 3–30.

    Stein, M.S. and Harper, T.L. (2012).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 divergence and convergence in pragmatic dialogical planning, Journal of Planning Education and Research, 32(1): 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