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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百大貢獻

  • 公共廁所是社會中性別平等程度的重要指標。1995年建城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聯合台大學生會針對台大校園的一百多間廁所進行總體檢,並於當年3月8日婦女節在台大校門口舉行台大廁所總體檢的記者會,會中揭示女廁數量嚴重不足,以及其他如隱私、安全、通風、照明等空間問題。由於女廁問題並非僅存在台大校園,因此當年5月4日性別與空間研究室、臺大學生會,聯合大專全女聯推動「新五四女廁運動」。 由性別與空間研究室一路所推動的女廁改革,引起媒體與社會大眾的極大關注,一方面促成修法,讓台灣公共廁所女廁隔間數量的規定(5:1)舉世名列前茅,也促成公共廁所女廁收費制度的廢除。廁所不只是方便不方便而已,更攸關女性的身體健康、工作品質,以及參與公共領域的機會。從搶攻男廁,到拒絕付費,到性別友善廁所的推動,改善了台灣無數女性(以及性少數)的如廁權益與福祉。

  • 寶藏巖聚落保存是臺灣文化資產活保存歷史的典範,也是弱勢居住權保障的具體實踐。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師生在過去二十五年間全程參與了寶藏巖聚落的保存、活化再利用、及空間社會轉型,實質改變了原本被標籤化為非正式違建聚落的命運,建立了留屋留人的動態保存模式,也影響了後續臺北城南的空間佈局。 建築與城鄉所師生從民國八十六年左右一路參與寶藏巖聚落的 1. 聚落空間/社會研調、2. 都市保育倡議、3. 保存行動、4. 在地社區營造及培力、5. 全球藝術行動者參與計畫策展執行、6. 空間活化再利用規劃、7. 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擬定、8. 保存區都市計畫變更、9. 聚落文資修復計畫執行、10. 聚落中繼住宅規劃營造、11. 寶藏家園及藝術村的藝居共生計畫推動、12. 寶藏家園社區陪伴計畫 等空間及社會實踐,每一個過程都是具有空間改革意涵、且考驗規劃設計專業技術的真實挑戰。許多國際重要學者及專業者咸認是世上少見、經由下而上的自主自發行動、改變政府政策、繼而以替代方案結合原非正式聚落及國際藝術村共構的「藝居共生」模式。

  • 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成立之時,由於重視民眾參與、空間實踐,吸引許多關心女性主義論述以及參與婦女運動的學生進來就讀。其中台大女研社許多重要幹部後來都成為城鄉所的學生。研究生自發組成女性與空間讀書小組。1992年畢恆達從紐約市立大學的環境心理學博士班畢業回城鄉所任教,其主要的一個研究領域就是性別與空間。1995年在四十餘名學生連署提案之下,所務會議通過成立性別與空間研究室,致力於性別與空間議題的研究、教育,與推廣。

    性別與空間研究室也建立了台灣學術界性別與空間的領域,並且將學術推廣至社會。性別與空間研究室曾經出版六期「性別與空間通訊」,主題包括社區參與、公共空間安全、廁所、同志空間等,其論述與政策主張,曾被政府採納,也有數百篇博碩士論文曾經引用。性別與空間研究室曾經接受教育部委託多個計畫,包括建立安全與無性別偏見的校園空間指標、探討大專校院校園中跨性別之學生之空間使用權益計畫、研編大專校院校園性別友善安全空間檢核及調查表、大專校院校園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參考手冊。

    由城鄉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一路所推動的女廁改革,引起媒體與社會大眾的極大關注,一方面促成修法,讓台灣公共廁所女廁隔間數量的規定(5:1)舉世名列前茅,也促成公共廁所女廁收費制度的廢除。廁所不只是方便不方便而已,更攸關女性的身體健康、工作品質,以及參與公共領域的機會。從搶攻男廁,到拒絕付費,到性別友善廁所的推動,改善了台灣無數女性(以及性少數)的如廁權益與福祉。

  • 2013年,蟾蜍山聚落中的空軍列管眷村煥民新村面臨改建,城鄉所聚落與地景研究室透過課程的社會參與機會,與聚落居民共同啟動蟾蜍山聚落的保存行動。師生與在地居民合作,展開一系列測繪及社區行動,引起諸多媒體關注,並受邀參加香港深圳雙城建築雙年展,返響不斷。

    2014年,聚落與地景研究室爭取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研究補助,以一年的時間完成蟾蜍山聚落空間社會及生態環境的基礎調查,並以此作為後續文化資產類型「文化景觀」的提報基礎。經由數次公聽會及協商討論,臺北市文化局於2014年正式通過蟾蜍山聚落登錄為臺北市的文化景觀再於2016年依據文化部文資局計畫的範圍劃設,擴大納入鄰近聚落周邊的地景內容。前建築與城鄉基金會提出全區修復再利用計畫內容,與聚落居民共辦了一百多場工作坊,積極發展日後都市計畫變更為保存區可行的細部計畫內容。城鄉所師生持續是與弱勢社區長期耕耘陪伴,在都市計畫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法源基礎上尋找另類方案,並通過層層審查及協商機制,重新定義環境規劃設計專業論述與技術的真實操作方法。

  • 在1986年,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的師生與一群台北市民一同創立了無住屋者團結組織,並在當年組織了一系列針對高房價的抗議行動,進行政策倡議,其中包括8月26日組織了無殼蝸牛夜宿忠孝東路。該活動計有兩萬多名民眾參與,要求政府遏止房價炒作,並應以租稅等政策導正房市。該事件揭櫫住宅是基本人權、房屋不該用於炒作等概念,且因為獲得媒體連續大幅報導、獲得大規模的市民動員支持,而被媒體與相關學界認為是台灣社會第一起的都市社會運動。

    隨後城鄉所師生為了繼續推動住宅政策,繼續在1992年成立了都市改革組織OURs以及崔媽媽租屋服務中心。後者後來轉型為崔媽媽基金會,長期致力於維護租屋者的權益,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也長期推動搬家公司的評鑑制度,健全市場機制以提升搬家公司的服務、減低租屋者面臨的風險。而都市改革組織則以建設更廣大的宜居環境,包括生態保護、交通人權、文化保存、社區營造等為努力的方向,結合建築、都市計畫與景觀等領域的專業者,推動專業教育與制度改革,並在立法院推動相關立法。尤其是2011推動《住宅法》立法及修後續法,健全住宅政策法令機制,進而促成「社會住宅」落實成為中央、地方政府施政重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