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學期(113-1)有關學位考試各項辦理截止日期如下:
(一) 申請考試截止日:113年12月2日。請本學期欲畢業之研究生(含學位考試申請及已通過學位考試論文未繳交者),詳閱所網>相關規定之說明辦理。
(二) 舉行考試截止日:114年2月4日。(口試日期12天以前提交申請表格,口試日期10天以前提送論文初稿)
(三) 撤銷考試截止日: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
(本學期為114年2月4日,逾期未辦理撤銷學位考試者,將視同1次考試不及格)
(四) 繳交論文截止日:114年2月17日。→論文考試截止日期要往前推十天,114年2月7日,主要是要送審、成績計算等作業流程,以及論文修改時程。
相關申請作業均請詳閱所網>相關規定之說明,下載引用最新表單、完成申請程序。
■ 碩士班研究生規定(註:碩士班研究生規定依照入學年度,另語言能力可按照112碩士班研究生規定辦理。)
📄 112碩士班研究生規定(1121026)
📄 111碩士班研究生規定(1120317)
📄 111碩士班研究生規定(1110714)
📄 109碩士班研究生規定(1090923)
📄 108碩士班研究生規定
📄 105碩士班研究生規定
📄 104碩士班研究生規定
📄 103碩士班研究生規定
📄 101碩士班研究生規定
■ 碩士班學程與說明
學程 |
說明與表單 |
洽妥指導教授 |
第二學年開始前,提交「📄 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至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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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要求 |
📄 碩士班研究生規定必選修課程 |
申請論文計畫書口試 |
◆申請時間及規定
- 論文計畫書口試隨時皆可申請與舉辦。
- 論文計畫書口試委員會之成員至少3位。其中1位為指導教授,至少1位須為外系所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或對該論文研究內容相關之領域學有專長人士。
- 論文計畫書口試結果分為「通過」和「不通過」2種,「不通過」者得於修業年限內不限次數提出申請。
◆申請程序
- 訂定口試時間:有關論文發表時間請研究生自行聯絡指導老師及口試委員確認。
- 辦理教室借用:請自行先利用以下所上目前教室借用資料的 google 網址,確認教室可借用的狀況,直接寄信至 ntubplib@gmail.com,請在郵件內說明借用人、事由、借用日期、時間、地點等資料,經所辦審核通過登錄在所圖 的 Google 日曆內,即完成教室借用。
工綜305:https://reurl.cc/yZAkdM
工綜313:https://reurl.cc/Y1382n
公館101:https://reurl.cc/1xOedV
公館104:https://reurl.cc/d0a76g
- 口試日期12天以前:填妥📄 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資料,並儲存成WORD檔E-mail至ntubp@ntu.edu.tw,預先詢問口委有關「校園停車需求」 、「使用之交通工具」。(註:待所辦通知後,再至所辦索取相關資料。)
- 口試日期10天以前:提送
A. 碩士論文計畫書(份數:口試委員人數+留存所圖1冊),
B. 經指導教授簽名之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核表,
C. 至所辦領取相關資料後,自行將紙本或電子檔寄給口委。
- 口試當天:視需要向所辦借用器材、茶水等用品並完成測試。
- 口試後送回所辦資料:
A. 經口試委員簽署完成之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表(請自行列印);
B. 經校外口試委員簽署完成之審查費、實報實銷之交通費收據。
- 完成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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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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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參考考試規定研究生教務處相關法規,詳閱本校學位考試流程 ,上網填寫學位考試申請書 MyNTU/學生專區/課務資訊/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1-1.備妥歷年成績單(依校方規定學生應自行申請,所辦方便學生會提供畢業審核用成績單。
1-2.提送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英語課程相關補助請參考:國立臺灣大學雙語教育中心 修讀英語課程(實體/線上)補助要點,請注意:系所認定語言能力標準以碩士班研究生規定為主)至所辦,若現階段無則免。
1-3提送📄畢業生成績審核表儲存成WORD檔E-mail至ntubp@ntu.edu.tw。(註:請各位同學給予至少半個工作天。)
1-4請確認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帳戶是否已建立,至https://www.dlc.ntu.edu.tw/turnitin/。(註:相關說明。)
- 研教組申請時間:每年學期開始上課至學期結束皆可申請(第1學期11月30日截止,第2學期4月30日截止,遇假日順延)。需向教務處研教組提出申請,方能畢業。若未申請者,當學期將無法取得學位證書。
- 僅在籍生可登入,填妥後請指導老師簽名。
- 前一學期已通過學位考試,擬於本學期畢業者,上網填寫已通過學位考試申請書
- 將學位考試申請書(需經指導老師簽名)送所辦審核→至所辦確認非本所課程檢附課程大綱、📄畢業生成績審核表。
- 送交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 完成學位考試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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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學位論文口試 |
修畢本所規定最低學分數,建議確認是否達系所認定語言能力標準,並於通過論文計畫書口試2個月以後,始得舉辦學位論文考試。
- 口試日期12天以前:填妥📄 論文口試相關表格 儲存成WORD檔E-mail至ntubp@ntu.edu.tw,預先詢問口委有關「校園停車需求」 、「使用之交通工具」。(註:待所辦通知後,再至所辦索取相關資料。)
- 口試日期10天以前:提送
A. 碩士論文初稿(份數:口試委員人數+留存所圖1冊)
B. 經指導教授簽名之碩士論文初稿審核表;
C. 至所辦領取相關資料後,自行將紙本或電子檔寄送口委;
D. 論文寄送以紙本為原則,但若口委提出僅需電子檔,仍須告知所辦、索取相關文件,且仍需提供一份論文初稿紙本至所辦圖書室留存。
- 口試當天:視需要向所辦借用器材、茶水等用品並完成測試。口試現場須安排一位口試紀錄人員以完成口試紀錄(格式不拘,範例供參考:📄 論文口試紀錄參考格式)
- 口試後送回所辦資料:
A. 經口試委員簽署完成之碩士論文審定書、考試評分表(請自行列印);
B. 經口試委員簽署完成之審查費暨交通費收據;
C. 考試試卷(口試紀錄表)以及口試紀錄一份
- 完成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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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定稿及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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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可參考上述論文口試相關表格注意事項說明。
- 繳交論文定稿審核表: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所辦,憑表領取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 論文應進行原創性比對(教師進行原創性比對操作指引、學生進行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請以論文定稿原創性檢查作為定稿比對,只接受上傳一次。】),並將比對結果(畫面截圖)及「📄 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經指導教授及本人簽核後,交送所辦公室留存。(備註: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1只作為檢查用途,可上傳多次。)
- 所辦繳交3本紙本論文(封面固定顏色,封面顏色請到所辦領取色卡/自行到影印店上膠膜)、圖書館2本紙本論文。
- 圖書館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內含延後公開申請書)注意:請務必預留一周的時間,避免超過審核期限,導致來不急列印論文。
- 畢業生流向問卷調查、所辦畢業生離校問卷
- 學位證書取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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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格式範本
📄 論文格式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