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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系所公告

【招生訊息】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建城所」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口試時間安排表

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口試時間安排表

【考生注意事項】

下列各組口試符合參加資格之名單序號係以「准考證號碼」排序,無關乎筆試總分高低,考生查閱時請留意。

1、符合口試資格之考生請依本郵件口試安排日期、時間及地點,如期赴試,個人口試時間如下表,亦可至本所網站查詢,考生並應查閱「報名資格附加規定」及「其他規定」欄規定於口試當日準備好應「攜帶文件」至本所,請務必依規定辦理。

2、於口試當日115311日),應攜帶(1)准考證或准考證明(其上請粘貼 2 吋脫帽半身照片)、(2)身分證件正本、(3)口試繳費收據正本(備查用)、(4)口試應攜帶文件(請查閱簡章內頁「報名資格附加規定」及「其他規定」欄,如須繳交歷年成績單或年資證明等應繳驗正本,如須驗明係限定學系畢業者,應屆畢業生請攜帶學生證,已畢業者請攜帶畢業證書),並請準時前往應試。

3、符合口試資格之考生未依上述方式辦理,致延誤口試時間,口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補考。

4、請參加口試考生,務必依排定的口試時間提前20分鐘先至工綜大樓3315完成報到程序。(地圖如下)

備註說明:

口試報名費請考生應於口試前一日繳交完畢,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惟轉帳繳費及跨行匯款之手續費用由考生另行支付。並於口試當日攜帶繳費收據(或轉帳收據截圖)備查,查未繳交者,各系所人員應不同意考生進行口試,未依規定處理者,雖已到校應試,其口試成績將不予承認。